发布日期:2022-12-15 浏览次数: 字号:AAA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工作精神,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发展要求,全力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港航绿色发展水平,上港集团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航运低碳科技创新和治理,给予船公司使用新能源燃料船舶及靠港时使用港口岸电的船舶优惠减免,具体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日起,对经停上海港使用新能源燃料及靠港时使用港口岸电的外贸货轮,给予靠港船舶停泊费50%的优惠减免。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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