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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电发票” 助力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2-05-03 浏览次数: 字号:AAA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提升集团客户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集团所属港航纵横(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5月1日起,在上海市纳税人中全面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即“全电发票”。

推行后,原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将以“全电发票”形式交付,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式暂时不变。“全电发票”可自行下载、打印,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全电发票”可通过客户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也可登录上港集团服务平台(www.sipg.com.cn)进行下载。同时,集团设立了服务专线和在线客服,为客户解决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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