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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统一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构名录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字号:AAA

为推进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证券代码:600018,公司概况详见官网)2021年度非统一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构名录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标的

非统一委托审计项目指:除上港集团及下属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以外的审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计、股权类项目审计、境外发债项目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歇业清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

二、审计机构资质要求

本次参与公开遴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一定的业务开展基础。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信息安全;截至投标日,未处于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执行拟选聘相关业务或全部业务阶段。

(二)相当的从业人员规模。截止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应不少于40名;有能力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三)必要的业务资质资格。

具有开展审计业务必要的资质条件,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项目涉及企业发生须回避的事项。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应符合新《证券法》施行后,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信息)、拥有境外审计部门或设立了境外分支机构的可适当优先考虑。

(四)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包括近1年内没有因承担的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家及本市国资监管机构处以警示、终止业务约定等处理的;截至投标日的半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阶段的;近1年内没有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及本市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近1年没有因涉及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资格以上行政处罚的;拟派出的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无刑事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且不在本市国资委黑名单库内等。

(五)相关的审计业务经验。近3年参与过同等及以上规模国有企业同类审计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近3年有同等及以上规模国有企业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熟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股权投资、境外发债、工程项目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的各类工作要求。

三、应标材料拟写要求

应标事务所提交的应标材料应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和陈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1、事务所相关情况。包括注册资本金、近3年审计业务收入情况、擅长的审计项目及介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资质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近3年行业排名及奖惩情况;

3、拟派出项目组主要人员构成以及简介,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保密、资料真实性、人员投入、独立性等的承诺;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和情况。

(二)投标项目。同意承担本次招标规定的审计项目内容

(三)审计经验。近3年承担相关类别审计项目情况。

(四)审计费用报价。其中应包括:

1、单次审计项目的最低报价;

2、以2006年6月《上海市注册会计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业竞价底限为基准,审计项目费用的优惠幅度(折扣率);

3、报价可按照审计项目分别列示。若报价未分项目,视同该报价适用于所有项目;

4、报价为含税价,且应包含差旅等一切业务相关费用。

(五)服务承诺。包括无处罚承诺、履约承诺、廉政承诺、保密承诺、服务承诺等。

(六)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七)附件。包括事务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主要人员的履历表及人员配置情况,事务所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利润表,上述附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应标材料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法人签字、盖公章、密封包装且在封口盖章有效。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事务所提交应标材料

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标事务所,请于2020年12月31日(周四 )12:00之前将应标材料及承诺函(见附件)送达上港集团审计部。

送达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2816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 系 人:上港集团审计部审计管理室  严雪峰

联系电话:021-35308680、35308016

(二)审核应标材料

对收到的应标材料及承诺函,由上港集团选聘2021年度非统一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构名录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招标要求的事务所名单。对于未按选聘公告及相关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迟报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候选事务所

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应标事务所,由上港集团选聘2021年度非统一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构名录工作小组根据应标事务所提交的应标材料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评标打分,必要时安排询标,拟定候选审计机构名录按上港集团相关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四)发放中标入围通知书

完成审计机构名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后,向中标审计机构发放《中标入围通知书》,向未中标审计机构发放《未入围通知书》。

 

附件:承诺函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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