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字号:AAA
尊敬的客户: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文件精神,提升集团客户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上港集团所属港航纵横(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5 月1 日起,在上海市纳税人中全面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5 月1 日起,原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将以“全电发票”形式交付,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式暂时不变;
2、根据国税总局文件精神,“全电发票”可自行下载、打印,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
3、“全电发票”可通过客户预留电子邮箱发送,也可登录上港集团服务平台www.sipg.com.cn进行下载。客户如遇问题可拨打服务专线4007600018或联系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处理。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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