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22 09:13 浏览次数: 字号:AAA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二)服务范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服务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9〕49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0〕4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系的建立和完善,上港集团拟选聘咨询服务机构,结合上港集团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对上港集团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全面风险管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职责分工、人员配置等)进行调研和分析;
2、提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建议,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工具等方面;
3、编制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方案和实施规划,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形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管理组织体系、三道防线建设方案,形成长期可运转执行的风险管理流程或实施工具;
4、更新、形成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操作手册;
5、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操作手册,协助集团公司落实制度执行和实施;
6、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操作手册,对集团公司现有《管理制度手册》进行梳理分析,确保相关制度规章全面对接;
7、提供其他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本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选聘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一定的业务开展基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总部在上海可优先考虑),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能够保守项目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信息安全;近3年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机构间整合。
(二)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3年没有因承担的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类咨询服务项目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合同争议;截至投标日的半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阶段的;近3年没有因涉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资格以上行政处罚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派出的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无刑事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且不在市国资委黑名单库内等。
(三)必备的业务经验能力。擅长全面风险管理咨询,具有3个以上集团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咨询项目的成功经验,近3年参与过与上港集团同等及以上规模国有企业同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深刻理解集团控股公司的运营特点,熟悉国内外先进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案例。配备有后台专家资源以及相关知识库、案例共享平台,能及时、无障碍为项目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四)服务团队要求。有能力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有与上港集团同等及以上规模国有企业同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负责人经历;熟悉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各类工作要求;具有4年以上企业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经验,熟悉多元化行业咨询业务,负责过2个以上集团控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咨询项目。其余组成人员基本要求:具有2年以上风险管理咨询经验,为港口、物流、地产等行业单位提供过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用查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应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项目工作要求
(一)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现状调研分析,提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建议。
(二)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方案和实施规划(包括管理组织体系、三道防线建设方案),报集团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形成《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操作手册;形成长期可运转执行的管理流程或实施工具。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集团公司现有《管理制度手册》的梳理,确保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操作手册的全面对接。
(四)2020年12月,启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操作流程,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形成执行报告。
四、应标材料拟写要求
应标机构提交的应标材料应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和陈述,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应标机构相关情况。包括注册资本金、近3年相关业务收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资质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同意承担本次招标规定的工作内容;
3、项目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
4、近3年行业排名及奖惩情况;
5、项目组人员构成以及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有关保密、资料真实性、人员投入、独立性等的承诺;
7、信用查询结果及执业质量记录说明;
8、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和情况。
(二)投标项目。列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上港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经验。近3年承担与上港集团同等及以上规模国有企业同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情况。
(四)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工作的措施安排、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中途沟通安排,项目负责人相关从业经历,投入专业人员数量、资质、主要经历,是否有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的记录等。
(五)项目费用报价。
(六)服务承诺。包括无处罚承诺、履约承诺、廉政承诺、保密承诺、服务承诺等。
(七)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八)附件。包括应标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履历表及人员配置情况,应标机构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利润表,上述附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应标材料须由应标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密封包装且在封口盖章有效。
五、选聘工作程序
(一)应标机构提交应标材料
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标机构,请于2020年9月28日(周一 )17:00之前将应标材料及承诺函(附件)送达上港集团投资发展部。送达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国际港务大厦2615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 系 人:上港集团投资发展部企业管理室 乐维杰、沈捷
联系电话:021-35308552、35308537
(二)审核应标材料
对收到的应标材料及承诺函,由上港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选聘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招标要求的机构名单。对于未密封、迟报、联合投标等不符合选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中标机构
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应标机构,由上港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应标机构提交的应标材料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评标打分,必要时安排询标,拟定候选机构,经上港集团有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确定中标机构。
(四)签订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在确定中标机构后,按项目标的与中标机构签订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确定的付费方法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附件、应标机构承诺函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应标机构承诺函.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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